第 5 节(第10节)
上,出了一身的汗。才脸色发白的一大早重新回到那个贫民窟。八岁的身体不能支撑他活得太久,利威尔明白的,他需要吃饭,他需要生存,他需要一种方法养活自己。
利威尔曾经试图打探过父母的下落,结果是被殴打了一顿,但是最起码他知道了他是孤儿,他已经无牵无挂孑然一身,没有任何的事情可以牵绊住他了。
他准备离开这里。
但是每当有人逃出去,抓回来就会杀掉。
利威尔在十四岁的那一天看见凯尼抱着一个孩子回来了,利威尔看的很清楚,那是个女孩才一两岁左右,才刚刚学会在地上走而且还走得不稳,她走到利威尔身边,那双浅色的眸子亮晶晶的看着利威尔,对他笑得灿烂。
不过是几天,那个孩子却又不见了。
利威尔怕是这辈子第一次看见一个人可以在地下街笑得这么开心,眼睛清澈到了这般的程度,地下的苦难让他们的面部表情都麻木了,没有任何的表情能够为他们苦难的生活做诠释,只能做无言的忍耐。
利威尔是这群孩子里面最最优秀的,最能打,最能挨打,伸手最利落的。
在凯尼指使下,利威尔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杀了人,鲜血沾了他满手映红了他深沉的蓝色眼眸,他将匕首在死者的身上擦了擦,地下街永远昏沉的天顶早已将他所有的希望都遮盖住,但是利威尔从来都渴望着能够去地面上生活,来看看那些景,那些山坡河流,莽原夜空,包括只是听说过的高大城墙。
利威尔终于找机会离开了,地下街的深夜比地上的更黑,他只能够凭着夜视和方向感逐步的离开那个垃圾堆,但是他终于可以说是自由了,脱离了那个让他的童年全是黑暗的混蛋,将自己以后的命运全部握在了手中,他能够想象到那个恶心的家伙四处寻找自己的身影……或许还会拿那群孤儿撒气,可是利威尔一点都不想再回去救任何人,他的心已经够硬了,他不再是那个帮别人一起受罚的孩子,他也不再是会分给别人一点点面包的蠢货,他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能够自己决定生死。
利威尔十六岁了,他四处的为别人做打手,或者是做一些工作。
他在回去的路上在街角的垃圾堆里捡到一个小女孩。
名叫伊莎贝尔。
利威尔还认识了法兰。
他们有了路子,在宪兵团那里拿到了立体机动装置然后再卖掉,经过转手,手中总算是充裕了起来,足够他们每天的吃饭花销,但是总有用完的时候。有人依旧还欺负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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