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第2节)
“拿着,套在大腿上。”李徘古接下来的话让我安静了下来。
因为,他同时还递来了一副特质的手枪皮套。
这才明白,李徘古是想让我藏一把枪在其他人看不见的地方,倘若到时有什么意外,便可以掏出来看谁不爽就射谁。
其实我倒觉得不用这么麻烦。
因为,只要给我块板砖,我就能够敲碎地球的后脑勺来着。
不过,还是听话地将东西给拿了过来,把皮套绑在大腿上。
但因为小礼服比较修身,大腿处多这么块东西,根本就是明摆着告诉别人,我有枪,我是危险人物。
这又不是拍武侠剧,所有的人都要脑残地在偷袭前喊一句抓奶龙爪手来了,看招。
要不,放在胸罩里?
亲身试验了下,发现更不行--看上去像是隆胸隆出个多边形,太损面子。
正在忧愁呢,李徘古出声:“放在大腿内侧好了。”
我犹豫:“不好吧。”
李徘古温声道:“可以的。”
我仍旧犹豫:“不太安全吧。”
李徘古确定:“很安全。”
爱情是盲目的,既然李徘古都这么说了,我只能照做。
于是,我屏气敛息,将皮套转到大腿内侧,并将枪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再缓缓放下裙子,僵硬地坐着。
“不欢。”李徘古叫我。
“什么?”我连头也不敢再转动。
“皮套的方向反了,”李徘古隐约之间,似乎吸了口冷气:“枪口应该是向下,而不是对准自己的……那里。”
我这才如释重负,重新将皮套接下,绑好,将枪口向下放好,接着长吐口气:“我就说,这要是一个磨枪走火,那我的第一次就完了。”
李徘古:“……”
“虽然贞操观念不太强,但毕竟不能便宜了一颗子弹是不。”
李徘古:“……”
“虽然……它的坚硬度是要比你们强很多。”
李徘古:“……”
正文第一点不欢其人(二十三)
在李徘古的西装外套搭在我大腿上半个小时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那是位于繁华区的俱乐部,平日都是非富即贵的人才能进去。
李徘古为我打开车门,伸出手,绅士般地迎我下车。
此刻的我,像是刚从南瓜车上下来的灰姑娘。
还是个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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