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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看着这一切发生的哲世铿气得差点没昏过去。
为他人做嫁衣裳啊!这是红果果的为他人做嫁衣裳啊!
金手指!去你妹的金手指!主角光环!滚你丫的主角光环!
如果这么简单就放弃了,那么哲世铿就不叫哲世铿了。身为立志跟主角抢戏份的男配,仅仅一次打击是绝对不会让他消沉的!如果他根骨不行入不了那些“世外高人”的眼的话,那么他找秘籍自己修炼总行了吧?还有那些滴血认主的神器、吃了增强各种属性的奇珍异果之类的,也没问题吧?!
哲世铿在消化了这一次打击后重新振奋了起来,一次挫折算不了什么,人,是要有越挫越勇的精神的!
——早晚有一天!早晚有一天老子要把你这装b的混蛋拖下主角的宝座,夺走你的金手指和主角光环,让你跟在老子的屁股后面当老子的小弟!
哲世铿目光灼灼地死盯着轩辕凛——嗯,这个暂时还是主角的小子就叫这个傻x的名字,多傻x啊!这年头复姓早就不流行转雷点了!——将一口小白牙咬的咔吧咔吧直响。
自己吐糟自己取得主角名字傻x的作者你到底是有多苦逼啊……
“二师兄,你又看七师兄看呆了吗?”身后,伴随着一声银铃般清脆悦耳的调笑,一只纤纤素手搭在哲世铿的肩膀上。
哲世铿转头,瞬时间将刚刚狰狞的表情切换成了温文尔雅,微笑看着本书第一个出现的女配也是第一位后宫角色,凌霄派掌门的掌上明珠兼凌霄派小师妹林灵儿,摇头温柔呵斥,“说什么呢?胡闹。”
有人说,所有作者都是演技派,因为他们要学会在心里模拟自己笔下各种角色的性格,才能写出符合角色性格的台词和动作。哲世铿不知道这到底是对是错,不过他觉得,这对他来说似乎还是满准确的。
不管他实际上是如何猥/琐如何yy,起码他成功地扮演了一位温柔而多情的师兄角色——哲世铿知道林灵儿喜欢的就是这种性格,因为她喜欢轩辕凛就是因为他是这样的性格,虽然性格撞衫了,哲世铿也绝对义无反顾地演了!而且要比轩辕凛这混蛋更加温柔更加多情!
就算他目前身手比不上获得了“高人”真传的轩辕凛,他也要在性格上比他更胜一筹,努力把这第一位最好搞定的妹子收到手!
“才没有胡闹,明明二师兄看七师兄看得眼睛都不眨一下!”林灵儿揶揄地眨了眨眼睛,调侃。
——妹子,你看过《灌篮高手》没?知不知道什么叫“用眼神杀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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