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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宗的双修之法不支持轩辕凛强迫自家师兄,加之他本身更不愿用强,最终也只得不了了之,占了翻便宜又为自己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打下基础后便恋恋不舍地亲自将那陷在陷阱里的猎物放了出来,看着那受惊的小东西满怀惊恐地绝尘而去。
虽然有些遗憾,但是轩辕凛却并不担心。以自己师兄那大条的神经和咳咳(……)的智商,还容易洋洋自得放松警惕,轩辕凛要坑他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儿?
——其实,轩辕凛自己也很费解,更是反省过不少次,他到底是怎么从一个正直温和的人一步一步变成现今的模样的?最终结论还是因为自家的师兄,要不是他总是喜欢逃避,他疼他都来不及,怎么还会想要挖坑坑他呢?
——每次一挖坑就能坑成功,就能看到自家师兄各种的表情,搅乱他的心绪,如此这般便使得轩辕凛更加喜欢这项活动,以至于如今一看到师兄,就忍不住地观察在哪个方位挖坑更容易坑害对方。
——其实,轩辕凛自己也是不想的……但是有些东西,真得很容易让人上瘾……
与轩辕凛相比,哲世铿显然更加憔悴,作为一个主动跳坑的货,他心中的悲愤是没有人可以体会得出来的。虽然最终轩辕凛还是放了他一马,没有做到最后一步,但是那衣衫散乱肌肤厮磨的情景,仍旧在他脑子里深深印上了一个烙印,无论怎么样都抹不去。
更让他郁卒的是,他最终还是被爆菊了,虽然只是一根手指头,但是哲世铿还当真没法阿q地安慰自己就当是被做了前列腺直肠指检。一来他没做过那玩意,没有对比,二来……他相信直肠指检绝对不会让他如此记忆犹新辗转反侧。
哲世铿不得不承认,双修这法门太妙了,谁要是能抵挡得了他就给他跪了啊!食色性也,食色性也,作为跟圣人差着十万八千里且很有自知之名自己思想有多猥琐的平凡死宅童子鸡,哲世铿对这类事情的抵抗力基本上可以算得上是负值。
——男人都是感官动物,不像女性大多更崇尚精神。当然,跟轩辕凛在一起的时候感官和精神似乎都得到满足了这种事情,哲世铿才不会对任何人说呢!
因为印象深刻,更因为他无法接受自己的这种“印象深刻”,哲世铿的日子过得极其不顺心。每次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睛就开始各种回忆,回忆到哲世铿一脸菜色地不得不去修炼,力图在吸取天地灵气达到天人合一境界的时候物我两忘,暂时逃离那该死的回忆。
对于哲世铿突然不再玩物丧志反而发愤图强天天向上了,溯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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