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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0(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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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话。

我平静地站起来,平静地离开。周围静静寂寂没有人声,远处的某一个地方,仿似传来一阵时轻时重地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王玉桂走路特有的声音。那个在年少青涩的年纪里,小心翼翼塞给我两件大号胸罩和生理裤说别叫人看见了、脸上却羞涩地升起两抹指甲盖大小红印的女人,她对我说过去的一切只是人生的一种经历,不应该是负担。那时候日子虽然也很彷徨,一样不知所措,目标虽然模糊不清但却还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念走下去。她曾经像海里的一座灯塔,指引我一条类似归家的路。多少年过去了,那个女人,她已经双鬓斑白垂垂老矣,佝偻了的身子,已经抱不起我三岁的女儿了。日子一去不复还了。

☆、第61章

人的记忆伊始大概是在两岁到六周岁的时候,忘却却是每时每刻的,而小时候的记忆大多都是短暂的,很快就会忘记。记得我大概三岁的时候,就在绕过村在的那条河湾对面的公路上,我坐着等爸爸回家。有一个男人走上来和我说话,他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衬衣,有一双非常修长的手。具体说了什么,早已完全忘记了。后来记忆就变成了一片模糊的剪影,只记得在红红黄黄的光影下,夹杂着一片干净的白色。我因此对修长的手指特别敏感,特别容易有好感,就好像被那样一双手触摸都会异常温柔和幸福。毓敏秀就有那样一双手。这,大概就是人小时候的记忆。

等到若干年后,丁惜长大成人,她对我的记忆也会只剩下一片恍惚的剪影。说是恍惚,是因为我们没有什么特别记忆深刻的事,我也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她会断断续续地从别人嘴里听说,她的母亲是一个歌仔戏演员,她个子小小的,瘦瘦的,不爱笑,除了在舞台上台下很少看到她笑,长得不难看(所以她不守妇道)。谣言也好,世情也罢,人们总是比较容易相信一个女人失婚是因为她不守妇道。她还会从一些老歌仔戏迷(如果那时戏班还在的话)口中听说,曾经有几出戏轰动一时,也算我的成名作了。她可能会一面怨恨又一面期待着什么,在一大堆废旧报纸中翻找出那小的可怜的娱乐版条,再在那小的可怜的娱乐版条中找到那更小得可怜的歌仔戏明日之星报道。静男静贤可能会帮她。除此之外,她没有其他办法能直观地看到我的面容了,因为就连结婚这件人生最重大的事情,我都没有拍下一两张照片作为留念。时间啊,真是无情。往事还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戏班所有人都笑着恭喜我新婚,毓敏秀握着我的手说很高兴我成为她的妯娌,婚礼要大肆宴请,费用由她全包。那时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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