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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句话是莫尔旺打柴人说的土话,除了和他是老乡的赫特玛夫妇没有人能听懂。不过,通过他们不断的悉心照料,他终于变得温顺些了,正如他自己说的,“普索”了一点儿。他同意把身上的破衣烂衫换成干净暖和的衣服,起初看见这些衣服时他简直像只小豺狗一样生气得发抖,他们真想给他套上一件用猎兔狗的皮毛做成的大衣。他渐渐学会了在桌上吃饭,学会了用刀叉,如果有问他的名字,他也会用家乡话回答“依——哩——迪日翁——约瑟夫”。
至于用教育的方式教给他一些基本的常识,现在还不是时候。他在大森林中烧炭人的小屋中长大,大自然的喧哗造就了小森林之神的木头脑袋,轻声说话对于他那顽强愚蠢的头脑,简直就像海啸声在一个蚌壳的螺纹里振荡一样;而且,简直没有法子可以装进任何东西到他脑袋中去,也没有法子可以使他呆在家里,即便是在气候最恶劣的时候也是一样。不管是下雨还是下雪,他都要溜到屋外,在荆棘丛中搜寻,在洞穴里搜寻,用一种猎犬样的精练的残酷寻觅小动物们的巢穴。当他饥肠辘辘地回来时,在他被撕破的绒线上衣里或是肚子以下全都是泥浆的小裤子的口袋里,总是装着一些昏迷不醒或是已经死去的小动物,鸟、鼹鼠、田鼠,不然代替这些的就是他在田间挖来的甜菜和土豆。
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熄灭他身上这种偷猎者的小偷的本能,他还有一种乡下人特有的怪癖,喜欢把各种发光的小东西收藏起来,铜纽扣、黑珍珠、锡箔,只要一见这类东西他就捡起来,攥在手里,把它们带到一个隐密的地方藏起来,这地方是很值得一个偷嘴的喜鹊去剥啄的。在他看来所有这些战利品都有一个概括含混的名字——食品,他念作“食品儿”;无论劝说也好,还是打骂也好,都无法阻止他害人害物地收藏他的“食品儿”。
只有赫特玛夫妇能制止他。被圆规和彩色铅笔吸引来的小野人在桌边逡巡,于是设计师在手边放上一根打狗鞭,鞭子抽在他的腿上噼啪作响。但让和芳妮却都不愿采取这种恫吓手段,尽管对他们的百般宠爱小家伙表现得很狡狯、不信任和不顺从,就好像“梅丽莱”的死,已经使他再也感受不到温情的力量。芳妮有时能把他在膝盖上抱一会儿,“因为她身上好闻”;至于葛辛,虽然他总是很温和,而他却总像下山老虎一样,用怀疑的眼光和伸出的手爪对待他。
那种压抑不下去的、几乎是本能的对这小孩子的反感,孩子那白色睫毛下小小的蓝眼睛里流露出的狡黠神情,特别是芳妮对这个忽然闯入他们生活里的陌生人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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