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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足有牛舌长,一直在说王霁月在香港的流言蜚语。
可即便是流言蜚语,她也没有不爱听。她自虐的疯狂的想要知道。她没有王霁月的只言半语。想要找人问问,却也找不到,甚至羞于告诉别人王霁月不理她了。八婆说我家那个表姐的堂弟的女儿也在香港,和王大小姐是校友,住在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成天就看见王大小姐专心读书,闲暇有空还去参加了几个社交的晚宴,也不知道是家里让她去的,还是她自己想去的。姜希婕嘴上说,是吗。心里说,必然不是她自己想去的,肯定有家里的因素。可是转念又觉得,说不定香港氛围好些,她也愿意去打发时间,免得一个人太寂寞了。去了社交晚宴,见了新的人,没有我也不会寂寞了。说不定没有我才是好的。
八婆看了她一眼,谨慎的问,王大小姐没给三小姐来信吗?姜希婕怔了一下,说最近没有,没说这件事,可能有点忙吧。八婆立即顺竿爬,说那是,王大小姐和三小姐多么亲密,世上只怕再难有这么好的朋友了。
是啊,这么好的朋友。姜希婕苦笑,说,再好的朋友也会闹点小别扭啊。“嗨,小别扭只是小别扭嘛,总会好的。女人和女人之间哪有不争风吃醋的,都是小事,不碍以后一辈子的感情。”又立时端着拿着,老成持重起来:“等二位都结了婚,那以后才发现,还是这年轻时候的闺中密友最可靠最好了。”那边厢有个对丈夫失望的年长些的太太竟然也过来补了一句:“就是。男人是姻缘里拴着,心总是要变的,靠不住。唯有这朋友啊,才是一辈子。”也不知是谁天天和女伴说着几十年不变样的话,后半辈子所求的只是一块活人木头,听自己说话,不要反驳。
然而人一着急,容易慌不择路。八婆的话竟然盘旋在姜希婕脑海里,在这初春异常温暖叫人无所适从的下午,让她想起曾经沪东公社的冰棍,三姨太咿咿呀呀的评弹,还有去年夏天的码头,泛着热浪的柏油马路。也许我从来没有爱过你,真的没有,我爱的只是将自己牺牲,奉献给你的美丽。似乎这祭台上的祭祀是我,人牲{77}是我,而女神是你。
她想脱离这一切,因为她疼,想自我保护。然而即便想要逃,她还想跑回神庙,站在血淋林的祭台上,问一问女神,祈求她显圣:曾经那时,你有喜欢过我吗?明知对方的喜欢可能和自己的喜欢远不是一回事,她还是想要知道。
姜希泽去了北平就没空回来,草草过了个年,初四又回去了。放眼上海能够听姜希婕说说心事的只有kitterlin一个。过年的时候姜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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