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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伦敦的不同街区,伦敦是一个贫富差距极大的都市,格兰杰是中产阶级,家里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住的起四区的独栋别墅。而阿加雷斯则从小生长在靠近郊外的七区,相比起来,这里的环境可以说是令人难以相信这里还是纸醉金迷的伦敦。
一幢七层楼高的建筑里塞了近百户人家,职业游民,赌客,瘾君子,娼.妓,未成年,骗子,逃犯,街头混混,奔波的底层人民,在这里,完全可以看见人生百态。
但是在阿加雷斯带着哈利上楼的时候,男孩一个人都没看见,只觉得那些紧闭的房门里,似乎有谁在看着他们。
格兰杰先生对于他们两个未成年男孩单独住在七区感到非常的担忧,不过阿加雷斯在楼下时给他介绍了一位居住在此的警察局探长,这让他放心不少。
而在护送男孩们上楼的过程中,确实没有看到什么危险或未成年人不该接触的东西,除了楼层老旧以外。所以格兰杰先生相信这幢楼在探长的照看下还是比较和平的,于是他和男孩们约定了明天来接的时间后,就驱车离开了这里。
当709的房门被关上后,整栋楼的人像是突然间醒了过来,恢复了往日的嘈杂。一个全身上下所有裸露的皮肤都被黑色纹身覆盖的男人从701房间走出来,光看他脸上谨慎到堪称乖巧的表情,实在令人难以相信他是七区最大的地头蛇之一。更别说703那个光头了,轻手轻脚的动作令他看起来不像是通缉令上赫赫有名的杀手,更像是路边卖火腿肠的小贩。
越是靠近709的房间,基本上都已经空了。
剩下的7楼住客,人数差不多是6楼的十分之一,全都是惹不起的人物。
唯有709的那个男孩,由体弱多病的单亲母亲抚养长大,在七区摸爬滚打的男孩,是被这些人忌讳的所在,一个真正的,恶魔。
哈利并不知道在这幢楼里发生的所有事情,无论是曾经还是现在的。他只是对好友从小到大的住所感到好奇,在哈利过去的十二年间,他只见识过德思礼家还有费格太太家。弗农姨父可从来不会带他去别人家做客,因为他们觉得哈利是怪人,不愿意让他跟德思礼家扯上一丁点关系。
曾经在学校,哈利的人缘也很不好,大家都不愿意接近他,所以他也从来没有去朋友家的经历。
所以说来,他还是第一次到别人家做客,而这个别人还是他信任的好友阿加雷斯·布莱克,于是哈利感到分外的新奇与兴奋。
“以前我妈妈还在世的时候,我们就住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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