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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季今岑洗漱完毕,粥的温度也正好合适,萧然指着帐篷中央的小方桌上的菜品对季今岑说“我给你做了早饭”
实际上季今岑早已经看见了那一桌子的饭菜,虽然极为简单,但在行军途中,已经是奢侈极了,就连季原野的早饭都没吃这么好,要是被人撞见了告到季原野那儿去,他只怕是吃不了兜着走。
他一直在思考,萧然是不是脑子有毛病了,就算是为了讨好季原野,完全可以直接对季原野献殷勤啊,萧然对他的这些好,是根本不可能传到季原野那里去的。就算季原野知道了也未必领情,根本不是讨好季原野的正确方法。
但是饭菜的香味太诱人,让他根本无法抗拒,先吃罢,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你也一起吃啊”季今岑伸手就拿了一个酥油饼子起来大口啃,喝了一口肉粥,还有点烫,简直舒服到了心里去。
“我已经吃过了,你吃”萧然拿了一个鸡蛋起来为季今岑剥了壳递过去,季今岑一口啃了半个,焦黄的蛋心还在往下流,他赶忙用嘴接住了,他就喜欢吃煮成这样的蛋,嫩气。
萧然哪里是真吃过了,只是早上的时间太少,完全不够熬两个人的粥,他只煮了季今岑一个人。
季今岑一人吃完了两碗肉粥两个鸡蛋两个酥油饼一碟炝炒莲白,打了一个饱嗝,擦了满嘴的油,正经的说“萧然,你说,你要让我给你做什么事情,除了把阿娇让给你,上刀山下火海,我季今岑在所不辞!”这就是吃货的悲哀,萧然如此简单的饭菜就彻底将他给收买了。
“也许今晚你就要上战场了,也就早上人少些,我给你煮点好的,等你打了胜仗,我给你做几桌子好吃的”
额?真的就是这么简单?貌似萧然和季今岑的关系不该这么好吧?
带着满腹的疑虑过了一天,晚上到了凉城,全军戒备,当晚季原野就下了战书。
无论看多少书籍听季原野讲多少沙场上的故事,只有真正大刀饮血之时,才能领悟到马革裹尸亦或是不破楼兰终不还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豪情壮志。
以前他不知道一腔热血是如此具体的形容词,当他砍了无数个脑袋,亲眼看着血柱从人的颈腔喷涌而出,而这股血溅淌在他的脸上手上*辣的烫人,被砍了头的人嘴里还在大喊杀啊,身体还在继续往前跑,十几秒后才意识到自己头没有了而倒下去。
越是杀红了眼越是激愤下手狠辣的人的血越是烫人。
周围充斥着喊杀声打斗声刀剑碰撞的声音,血溅而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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