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诈尸还魂(第3节)
没有。
燕凌一愣,低头扯开胸口的衣衫,皎洁的月光之下,他看见自己胸前的肌肤如雪,白嫩细腻……
他看着自己的手,终于发现了不对劲之处,自己的手掌看起来比原来小了一号,手指细长,原本自己指尖处的薄茧也消失不见了。
燕凌低头仔细看着自己的胸口之处,只见左侧乳首旁边,隐约浮现出一个鳞片形状的青色印记。看到这个印记,燕凌的瞳孔猛一收缩,一个电光火石的念头从脑中闪过。
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半晌之后,燕凌站起身,抖落了身上的泥土,向着刚才那两个人逃窜的方向看去,隐约看见了几处灯火闪亮,显然是一个村庄。
空气中的寒意越发加重了,燕凌缩了缩身体,感觉到此刻的温度几近零度,他低头看了看自己那胸口的印记,似有所悟。
“八角村……”
燕凌抬头看了看远方的村庄,迈步朝着那灯光走去。
他没有想到,时隔一年,他竟然又回到了这个村子,而且还是以这种诡异的方式。
第二天,村子里的人见到燕凌的时候,脸上的神情都如同见了鬼了一般,不过惊讶过后,众人的脸上都浮现出了一丝喜色,毕竟人没死是件好事,这些年村子里的怪事多了,大家也都习惯了,谁也不会去纠结这人到底是怎么活过来的,只是说村子里那赤脚医生的饭碗该砸一砸了,平日里活人诊不活,确诊的死人反倒活了……
村长尤其高兴,号召大家捐了些米面衣物送到了傻子家中,村民们帮着收拾了屋子生起了火,七嘴八舌的议论纷纷。
燕凌听着众人谈话,明白了自己这身体原本是个傻子,是个寡妇的儿子,大名叫做福禄,村里的人都喊他的小名“小葫芦”。于是,燕凌知道了自己从此就要顶着这个傻子的名字在八角村里生活了。
上辈子的燕凌——或者说前阵子的燕凌,曾经获得过三个博士学位,在材料分子学领域还发表过震惊世界的里程碑式论文,假以时日,说不定会有一种新的元素以他的名字命名,虽然燕凌为人低调,但是在相关的学术领域范围内还是极有知名度的,几乎就是高智商人群的典范,对于这样一个学神类型的人而言,学习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并不难,但是装傻反倒成了一个难题,因为已经养成的习惯会不经意的透露智商。
傻子没有过多的记忆留给燕凌,只有对周遭事物的些许熟悉感,以及部分村里人的名字。所以燕凌并不知道葫芦以前是如何生活的,他只能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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