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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机号,虽然附近没有粉丝狗仔和记者,我还是打算就在电梯外等。
下午五点,季诗出现了,不是要上楼,而是从电梯里出来,他一走出来就撞见在电梯外的走廊踱来踱去的我。
他穿着一件黑色镶了一点水钻的带帽卫衣,拉着兜帽,戴着墨镜,两手揣在卫衣的兜里,造型非常随意但也相当的大牌。
“肖瞳?”他一见到我就摘下墨镜,上下打量我,“腿好了吗?”
我有些放不开地抓抓头发:“已经痊愈了。”
“真的?”季诗冲我露齿一笑,“跳个给我看看?”
我原地起跳,尽量跳高,落地的时候季诗已经蹲下去了。
他这一笑把我笑紧张了,我傻了吧唧杵在原地,低头打量自己,好像没什么不对的地方啊。
季诗起身看了我一会儿,用墨镜指了指电梯:“去我家坐坐吗?”
“你不是……要出门吗?
“我出门吃麻辣烫,既然你来了,我就不吃麻辣烫了……”
——吃你吧!
不会吧,我崩溃地想,贵圈这么糜烂?我还以为能委婉一点!
“咱们叫外卖吧!”季诗说,“披萨怎么样?”
我如蒙大赦地点点头。
进了电梯季诗就拉下帽子,哼着歌,心情十分愉悦的样子,他的头发软软的,没做什么造型,左耳鬓是一片刚从铲青状长出来的头发,看起来像刚剃过毛的大狗,毛茸茸的。左耳有一枚耳钉。我也是在这时注意到他左侧脸颊上有两个痘痘坑的。两个痘痘坑长在这张貌美如画的脸上,感觉整个人一下就鲜活了起来。
这么俊美的人,没想到好男色,也罢,我就卖力伺候他吧,反正他长得也对我的胃口,我也不吃亏。
我自个儿点点头。然后注意到季诗好像比我还稍微高一点,我计算着他如果不穿内增高大概会比我矮多少。明星也不容易。
我以为季诗让我上楼会直抒胸臆,却没想到他拎着我参观他的公寓,就像一头雄狮展示着自己的领地,我边看边点头,表示对这个以后要工作服务的地方的环境还是很满意的。
然后我们吃起外卖,为了不冷场,我给季诗讲了几个笑话,讲了个最好笑的,他觉得不好笑,讲了个冷得要命的,他笑得在地上打滚,搞得我混乱紧张得都想不出该讲什么笑话了。
吃过外卖天色才近黄昏,但屋子里的气氛却越来越暧昧(可能也跟我想不出笑话有关),我暗忖着看来到了我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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