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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山芋,下意识地赶紧放回去。拨片已经找到了,就放在桌面,和立式麦克风一起。
出去前主动关好门,再看了眼波斯菊,马上就响起了玄关柜旁传来的动静。
弘基已经看到了他。
仓皇地,慌张的,反正一一写在脸上。外界怎么崇拜的崔警官在他面前跟过去没什么两样。也许只是更健朗了,身材和容貌都更男人了,还有肌肉。
四肢发达的家伙,情商真他妈地低。
崔钟勋好像在说什么,一边下楼一边活动着嘴巴,弘基眯了眯眼,转手按下灯座,从单管圆形壁灯换成双管方形电灯。
室内明亮了。
☆、第十三章
《李在真的日记》——
比起他们不问奇怪的姿势,我更好奇他们不会尴尬。
男女之间skin湿p很正常,可同性之间过于亲密的接触有时会无所避免心生厌恶。看来要归根于几年以来的朝夕相处,与其说是队友朋友,不如说已经是家人,包容着优点和缺点,即使嫌弃也分不开。
“什么时候我们也那样?”宋承炫比划手势图文并茂地在提议。我踢了他一脚,以此作为回答。
说过的吧,钟勋哥总是在顺理成章地主导局面。他平素很少说话,安静得很,稍神帮成员无人不知他的不合群,可他还是在。他是弘基哥和其他朋友之间的调和剂,而在团里,则相反,弘基哥是我们和钟勋哥之间的调和剂。
“还是我来吧。”钟勋哥的耐心宣告升天。
“你来的话我干什么?”
“看着台下撒娇,正好,jeremy,很熟练吧?”
弘基哥愣了愣,恼羞成怒,抬起手向后一撞,马上让钟勋哥“嗷”出声。我不禁感叹,幸好不是学贝斯,对于能不能掌握基本知识完全就是问题,我不是对自己没信心,我是对弘基哥没信心!
“拨片呢!”看,拨片也神奇地消失了。
“噗——”
“在弘基哥嘴里!”唯恐天下不乱的只有宋承炫。
有主唱在的场合,永远是这么鸡飞狗跳。但也因为有他,我们从来都是欢笑不止。不知道从何时起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就像太阳,发着光,照亮别人看不见的角落。
习惯是很可怕的。可怕到最后抱在一起再没管拨片的下落,只有两张烫手无比的笑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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