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第2节)
到一开始就遇到一群“有趣”的盗贼团。如果说盗贼们看到商队是恐狼盯上肥羊,那麽莫雷斯就像是发现了恐狼群的暴君棘背虎,毫不犹豫就冲进去“撒欢”。
阿罗德沈默地打量被莫雷斯“吃掉”的盗贼团,心中暗暗吃惊。
在莫雷斯冲进去之前他对这附近施下了虚幻空间术,在四周制造虚幻的假象空间以扰乱敌人,其实只是属於下级的幻象法术。魔法师们通常都不喜欢使用这种没有任何伤害力的法术,但如果使用恰当,却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但就算有法术辅助,那些习惯了抢掠杀戮的盗贼可不是站在田里的稻草人,能够在转眼之间砍瓜切菜般将这队凶悍的盗贼屠杀一光,按理至少得五人以上训练有素而且配合默契的高级佣兵队才能做到。
或许连莫雷斯自己都没有察觉,他的力量似乎在体内的兽人血液觉醒後变得更强大。
然而此时,那个“强大”的战士正在商人们惊愕的目光中,开始洗劫敌人的尸体,而且动作还相当的纯熟。
这队盗贼大概离开巢穴不久,还没来得及干上一票,因此身上并没有珠宝钱财,不过莫雷斯的目标显然不是那些好看不好用的金银珠宝。
“啊!太好了,是灰钢战盔!”
灰钢虽然不算名贵,但在锻造的过程中加入特殊的添加剂,使之更耐水、更轻、而且就算沾上血腥也不易生锈。灰钢的盔甲算是非常实用的防具。
“可惜没有稍微好一点的战剑,这把太轻了点。”
盗贼身上的装备当然不会有多高级,不过对於身上连一片像样的盔甲都没有的战士来说,这已经是质量的跳跃。
所以莫雷斯非常满意,完全不理会後面那群商人们瞪得快要脱眶的眼睛,哗啦一下就把挨了几剑已经有些破破烂烂的皮甲脱了丢在一旁,露出肌肉纠结的强壮上身,然後大大咧咧地就想把那套刚从敌人尸体上脱下来的盔甲穿上身。
“劈啪!!──”
一道微型的闪电球直接在他脑壳上炸开。
尽管没有强大的伤害力,但被闪电直接攻击可不是说着玩的。
被烤焦了一点点淡黄色发尖的战士回过头,对上魔族贵族锐利迫人的视线,对方的警告已经完全不需要言语表达。
‘敢把这身不知多久没有洗过全是脏兮兮污垢、现在更加是沾满血腥和泥巴、还蹭了不少因为身体被切成两半而流出来的烂肠碎肉什麽的盔甲套上身,十天都别想吃晚餐!!’
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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