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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跟胡斐在发,这两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勾搭上的;几米说,他们现在是纯洁的食友,偶尔讨论讨论吃吃喝喝,一方面胡斐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另一方面,其实他并不希望对方走这条路;几米说,虽然自己确实是风华绝代、人见人弯,但胡斐是他唯二觉得愿意处的兄弟哥们儿,所以他希望有朝一日能将对方引回正途,也算是功德一件。(几米那个唯一的哥们儿就是他的发小龚sir)
邹志泽他们公司的单子我拿下了,遗憾的是我竟然凭借的是能力,而不是色相;于是邹志泽成了我三不五时就要问候的甲方金主,过年过节要送送礼什么的是正常业务交流,其他时间处的不咸不淡。真正让我们的关系往“朋友”这一层靠拢的是,有一回他喝醉了,当然,所有你们能想象到的旖旎浪漫情节都没有:
某个星期五的晚上,我加完班,一个人溜溜达达往家走,广州的晚上似乎比白天还热闹,当然了,不排除偶尔会有让你特别糟心的治安;离公司两条街的附近,就是个不夜城,结果就在那里遇上了邹志泽,当时他正笑的一派豪迈跟几个老板范儿的男人告别,他等着那几个人依次上车,最后挥了挥手,直到对方的车开过一个转弯,他才踉跄着转身扑到了旁边的花坛,吐了个稀里哗啦;我犹豫了一下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还是倒回去过到马路另一边绕着走,因为想着,如果是我自己,也不希望被不太熟的人看到这个狼狈相,不过,最后我还是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打了个招呼,还假惺惺的问了句:“邹总,要不要帮你叫辆车?”
吐完之后的邹先生已经不似刚才远远看到的那般神清目明,皱着眉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来了句,“是你啊!”然后?……然后我就打了五分钟的车,又花了15分钟的时间,将醉成一堆烂泥的邹先生扛回家了;千万别相信什么酒后乱性,那些都是没醉彻底的,要真醉成一滩泥,他连手都举不起来,其他部位能举起来就怪了。
对于让邹先生睡我的床还是沙发,我有犹豫了一下,最后想到平时也得维护好我的甲方金主,这关键时刻更不能掉链子。那是我第一次睡家里那张统共就一米三长的沙发,上半身在沙发内,下半身在沙发外,如果蜷缩起来呢,膝盖又悬空了,要多难受有多难受,于是我就翻来覆去的开始漫天空想:如果邹志泽第二天醒来表示要感激,在肉偿和给我一张明年的订单合同之间,我到底该选择哪一个?最后决定还是后者,因为后者的风险最小,而前者,万一仅仅是长的好看,一脱裤子外强中干呢?如果第二天周杨墨打来电话,不小心被邹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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