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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他一下子走丢了。他的头发垂在耳侧,皮肤白得发光,很有几分韩式美少年的味道,我们并排走着,总有些小姑娘会把镜头对准他,我不得不挡住她们的镜头,一遍又一遍地重申,拒绝盗摄。
到最后忍无可忍,我在路边摊花十块钱买了个皮筋,叫他扎起头发,他却很一本正经地说他不会扎。
我又气又想笑,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很乖地低下头,任由我把他的碎发拢在了一起,扎成了一个小揪揪,我故意扎得很乱很丑,张晨苦着脸问我:“你是不是把我毁容了。”
我怼了一下他的大脑门,说:“凑合吧,不算太毁。”
我们继续向前走,刚刚一直盯着他瞅的人果然少了很多,我看他那副模样的确不怎么好看,心里不知道为什么还有点自责,等到了冰激凌店,自动自觉地过去买了个大号冰激凌,塞到了他的手心里,说:“吃吧。”
“你怎么就买一个啊?”
“我不爱吃甜的。”
“那我这个,你先吃上一口?”
我没多想,凑过去咬了一小口,皱了皱眉:“还行。”
张晨伸出了舌头,舔过了我咬的地方,舔了一圈,又咬了一大口。
“有那么好吃么?”我问他。
他又吃了好几口,嘴角沾着冰激凌的痕迹,回答说:“很好吃啊。”
我们没有走多远,这只冰激凌就被他吃得干干净净,嘴上却还有一圈白色的泡沫,我扶住了他的肩膀,从兜里抽出纸巾,顺手帮他擦干净了嘴唇。
“你可真贤惠,陈和平。”
“照顾女朋友习惯了,”我说了这句话,又补了一句,“前女友。”
“我可是个男的。”
“我拿你当弟弟,照顾一下怎么了。”
张晨转过了头,他说:“谢谢你?”
“甭跟我扯了。”
我们终止了话题,向下一个景点走去,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那次旅行,我们一起吃过零食、泡过酒吧、睡过土炕,也围观过当地人的婚嫁,最后卖完返程的车票和路上的食物,只剩下五块钱,皱巴巴、可怜巴巴的一张纸币。
我把这五块钱给了张晨,我说:“哥给你零花钱。”
张晨嫌弃地接了过来,却说:“你等等我,我去买个东西。”
这话说完了,他就消失在了车站的人群里。
五块钱能买什么东西呢?能买一瓶饮料,能买几个茶叶蛋,能买一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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