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二十六)(第11节)
果你不重视自己的贞操的话,去让人家性侵一下,就可以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几十万,比去当援交妹还好赚几十倍以上!」
这倒是真的,后来我查过判决书,趁机性交也好、强制性交也好,损害赔偿都是30万元起跳的,难怪这么多人要设局仙人跳。
「反过来,老师也提醒男生,如果真的有需要,上网看个a片或者花个几千块发洩一下,总比贪小便宜乱捡尸体被狮子大开口反咬一口好上几十倍吧。只是要寻花问柳的话,记得做好防护措施。」
老师虽然一脸正气地提醒大家,讲到「寻花问柳」、「防护措施」八个字时,还是稍微眼神闪烁了一下,好像有点害羞,毕竟她好像从来都没在叫学生戴保险套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咧?而且讲到寻花问柳,哼,只会消遣我,上次你还不是跑去玩男公关(就是在下啦)!
「如之前课堂上说过的,责任是主观的,传统观念中也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老师再三强调,我不是要把责任推给被害人,我只是劝告大家,犯罪黑数高得可怕,10件犯罪能真正判决定谳的不到一件,大家千万不要拿自己的权益作赌注。怕被捡尸体,就请几个信得过的朋友陪你去,你可以喝醉,但必须确定有人可以护送你安全回家,而且我们之前也提过,『推测的承诺』可以阻却强制性交罪中的构成要件─『违反其意愿』,如果哪天你跟男朋友上了夜店,喝醉回来后被他趁机性交,相信清官难断家务事,固然你可以主张你没有同意与他性交,但法官也可能以你们已经有过性行为,所以做出推测的承诺阻却违反意愿而不构成妨害性自主的判决。」
「还有,刚刚以小琪为主角的实验还要告诉大家一些关于共犯的理论,这裡我们下节课再说,大家先回去思考当你看到小琪被性侵后,你是想要接着pyone,还是继续维护你心中的正义感?我们下周见。」
哼,大家下周见,只有我是天天见。
「等等。」
三小,第一次有人敢在作者做endg后还敢开口的,是谁?「陈教授,我觉得刚刚的实验太偏颇,任何像小琪那么美丽的女性,只要躺在夜店附近的隐密处,不被性侵都很奇怪,这跟责任、气质、选择什么的完全无关。」
我搜寻了一下声音的来源,原来是品文发问的。
「那你倒是说说怎么样才能证明会被趁机性交跟自己散发的气质和所做的选择无关?」
「我想指定一个气质出众的正妹再做一次小琪的实验。」
品文微笑着提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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