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41、42(第18节)
汤智伟的对造叫做「杨惠晴」。
检察官在不起诉处分书里写道:「男女交往有金钱往来固属正常,以民事诉
讼解决即可,并无以刑事诉讼解决之必要;至于借款部分,交易行为本就伴随相
当之风险,在出借金钱时本应就此有所考量,况因金融海啸之影响,经济环境骤
变,而导致还款能力欠缺,非能遽以诈欺之罪相绳等等…」
哇靠!如果不事先跟我说的话,我还以为这是被告的辩护律师写的答辩状咧
!竟然教训起被害人了。
也就是说你自己敢借钱给人家就活该死好,人家没有说不还啊,只是现在还
不起嘛;完全忽视当初对方怎么营造诈骗的氛围,甚至答应说一个星期就要还钱
,现在已经好几个月了,一毛都没还,也没在工作,毫无还款能力。
总之,种种让汤智伟陷于错误而交付财物的错误情状,检察官都不考虑,只
一味地想要减少地检署的工作量,这还算是不起份处份书吗!?只见老师冷静地
把整份不起诉处分书看了一遍,然后摇摇头叹息:「这是检察官的裁量权限,他
有权决定不处分,我也很认真跟你说,提出再议也只是浪费时间,检察一体的真
意到最后往往就是大家一起摆烂。这件案子看要不要另外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返
还不当得利;想在刑事上有所主张是没什么希望了。」
汤智伟颓然躺在病床上,无神的眼神盯着自己脚趾,听完老师的分析,突然
拿起电视遥控器,往墙壁上用力一砸!我并没有被他的暴力行动吓到,让我感到
震惊的是,在他丢出遥控器时,手腕上密密麻麻的伤痕!「我们谘询过律师,也
是这样分析。」
汤妈妈道。
说得也是,以他的家境,能让他大一就开新车上下课,应该也不用请检察官
提起公诉,自己请律师提自诉也不是问题,想必他们也试过了。
汤智伟的父母嘴里这样说着,眼神却还殷殷地盼望着老师有所表示,他们大
概也耳闻儿子述说过陈老师的丰功伟业。
「律师说这案子牵涉到感情,又是诈骗惯犯的手段,她名下既无财产、官司
又无胜算,都劝退我们。」
汤智伟的妈妈把我们拉到一旁低声道,不想再刺激汤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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