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46(第5节)
意地品尝起老师美味的小穴,当作是鲍鱼生鱼片般地轻轻舔起周围的每一道皱褶,偶尔偷偷抬起头来看看老师的神色,希望她早点消气。
没想到我会这么敬业地从舔鲍开始,老师身体震了震,但随即冷静地开始讲述课程内容。
「刑法上针对法益侵害较为重大的犯罪型态,予以加重处罚,有以『客观情状』或『手段』作为加重条件者,例如222条第一项的加重强制性交罪,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者。三、对精神、身体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四、以药剂犯之者。五、对被害人施以凌虐者。六、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人运输之交通工具之机会犯之者。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犯之者。八、携带兇器犯之者。」老师一边享受我的服务,一边默背着加重强制性交罪的加重事由。
「也有单纯针对行为手段作为加重条件者,例如325普通抢夺罪,以腕力改变财物之持有状态,相较于320的普通窃盗罪,抢夺的罪责即被加重。」我双手拨开老师的小阴唇,让舌头可以舔得更深入一点,直到舌尖都可以感受到老师阴道内的皱褶,还伴随着淡淡的鹹香味。
「加重结果犯,则是以行为结果作为≈lt;b≈gt;≈lt;fontlor=≈“ff0000≈“≈gt;刑法≈lt;/font≈gt;≈lt;/b≈gt;加重事由。例如226条第一项规定:犯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条之罪,因而致被害人于死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项: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杀或意图自杀而致重伤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现在努力试试看怎么完成刑法226条的加重结果。」老师在我手口并用的服务下,好像不再那么不爽,总算把头转正了过来,但是眼神中还是伴着不满,虽然脸颊上红扑扑的,整体看起来仍然是冷若冰霜。
「怎么可能啊,要因为强制性交而导致被害人受重伤或死亡,那不是太高难度了?第二项的羞忿自杀还比较有机会。」我想到之前吴亮益在陈香仪来代课时,搞到陈香仪假装羞忿不堪而跳楼的情景,心中不免一凛,也深感之前的我是多么为老师被其他人染指而感到虐心,差点就一起跳了下去,刚刚的我却只沉浸于邱涵瑀身体带来的肉慾,难道我对老师的心意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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