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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也几乎倒空了,药剂并没有什麽特别的气味,只是冰冰凉凉地,可是很快因为快速让身体放松,让莫雷斯原来就觉着手臂好像要爆裂一样地热辣辣,这下被冰凉的感觉浇下来,简直就觉得他的皮肤就该发出“唧──”的冷水浇烧锅的声音,疼得他一阵龇牙咧嘴。
“疼、疼、疼、疼、疼……”
莫雷斯很没战士形象地叫疼,像只别捏住尾巴的狗,可也大概只有在阿罗德的身边,他才会表露出真实的一面。
“知道疼了吗?刚才就应该躲开,不是直接冲过去。”
“可是阿罗德,我是个战士。”
阿罗德明白他的意思,是的,一名战士就应该站在最前沿的位置,将自己的身体当作最坚固的盾牌,保护同伴不受敌人的伤害,而信奉着正义主神的莫雷斯,即使身後的现在不再是天族,而是曾经为敌的魔族,也会毫不犹豫地保护。
“笨蛋。这里不是战场,你也不是士兵。佣兵是允许逃走的。”阿罗德用自己的额头磕了一下莫雷斯,这种亲昵的动作他以前的非常介意,但现在所有人的目光都在那颗魔法晶石上,并没有理会这边角落的两人。
可事实上却有一双眼睛默默的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从刚才看到莫雷斯阻挡了熔岩巨人沈重的一击,埃尔温就对混血兽人的强大力量感到无比震惊,就算书上记载过混血兽人继承了兽族的力量,可根本不能跟亲眼所见的震撼感觉相比。
太强大了!就算是佣兵团里的大剑士,也不见得能有这种扛住熔岩巨人的力量。
他忽然觉得莫雷斯在魔法力量不高的阿罗德身边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按照常理的话,莫雷斯如果跟在一名魔法攻击高的魔法师的身边,那麽两者配合起来,攻击威力绝对是难以想象。
那个贵族显然就不是一个正统的魔法师,幻象主神的魔法虽然让人眼花缭乱,但说白了就是杂乱,而且没有强大的攻击力,而且他的体型也近乎战士的体魄,几乎是不需要莫雷斯的保护。
如果贵族真的只是把莫雷斯当成一头混血兽人的宠物,那显然是太浪费了!
於是在他们落地之後,埃尔温走了过去。他想跟他们说说话,当然最终的目的更多是为了赞扬莫雷斯的功劳。
他虽然不像猎人那样精於驯服猛兽,但在佣兵队里也听过不少经验之谈,而且像莫雷斯这样有智慧的混血兽人,应该更容易沟通。
之前那一段他认为彼此间算是非常“友好”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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