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羽(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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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的眼光一下子又齐刷刷地射到了丁羽的身上,她就坐在第一排靠门口的位置上,可以看到,她的脸一下子红了,如果用陈宇的话来形容,肯定会说比冬天初升的太阳还红。在我的熏陶下,那小子的文学水平还算是有提高的。
“……”我张开口想说些什么,可发觉我什么都不能说了,只能在那里喘气。
难道我说,我刚好在早餐店吃早餐,刚好遇到丁羽,刚好丁羽把书落下了,而我又刚好想发扬雷锋叔叔精神,刚好就帮她把书带回来了。
虽然这些刚好都是事实,可是问题不在于这些刚好是不是事实,而在于太多的刚好了,转念一想都会变成另一个版本:
我和丁羽翘课去吃早餐,然后她把书落下。
如果再往前推,变成新生夜不归宿的版本都有可能了。
在青涩的年龄,这些东西也会越描越黑。
“sagter啊,丁羽好像跟你是同乡吧,你……”英语老师说着,可我只听到“同乡”两个字,其他的没听清了。
“老师,不是的,是我星期六回去时在车上掉了,没想到他捡到了。”丁羽清澈的声音有点小,显得那么没有底气。但走出来,从我手中接过书,又慢慢走回座位,动作还算自然,也没忘记说了声“谢谢”。
我答了声“不用”。这事就这样过去了,其他人再怎么胡思乱想,也不会想像用书来做定情信物吧。
“嗯,猪头都不会那样去想的!”我想。
英语老师也没说其他了,就说:“sagter啊,误会你了,啊,你也回去上课吧,看不出你吊儿郎当,还挺有雷锋精神。”
误会我?后来我问了丁羽老师之前说的我没听到的那部分内容:“……你怎么能因为同乡就找丁羽的课本练习来抄啊?”原来不是我想的那样误会。
老师纯洁得来,又有点狭隘,我用得着抄?
不管怎么样,至少证明了我和丁羽是没关系的,有关系也只是同乡关系。
想想,丁羽还挺机灵,听到同乡,就想到了搭车。
一个星期过去后,我真的在回家的车上碰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