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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逸之的头顶,觉得好玩儿,真好玩儿。
扪心自问,假使回到从前,他觉得自己应该不会喜欢云逸之,他喜欢陆世安那样的,青梅竹马,一言一行熟悉到心有灵犀的地步。陆世安博学多才,什么都懂得一些,每天可以陪着聂玉棠变着花样研究不同的东西。后来他又喜欢李朝钺,其人心思复杂,叵测的就像一潭黑水,对望时如同望向深渊,情不自禁被吸引,自甘堕落。他们经常吵架,恶言相向,或者有时冷嘲热讽,然而一旦和好,又恨不能天天纠缠在一起。与他们相比,云逸
之就极为素净。他看起来最没有滋味,最没有杀伤力,彼此相处颇有几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意思,可一旦熟悉起来,聂玉棠就明白,云逸之的好,需要时日久长,才品得出其中隽永,可以一直延续下去。若是浅尝即止,便不能体会到他的细腻之处。
云逸之了解自己,了解聂玉棠,因而有此一问,聂玉棠了解云逸之,亦同样了解自己,因此才水到渠成,做了如此决定。
他很清楚,自己和从前不一样了。他要的,再不是那种相互对视所带来的剧烈心跳,亦不是飞蛾扑火般的一意孤行,同样没有激烈对抗而掀起的情潮汹涌,他要的,仅仅是无论何时何地都有一个人温柔的陪伴左右,疲惫时,让他靠一靠,听听对方呼吸的声音,安然入梦。喜悦时,有人分享诉说,笑颜明媚,不起波澜。夜深人静时,有一把暖暖的体温在五指间穿梭。噩梦缠身醒来之际,那张脸是驱散黑暗阴霾里的唯一光明。他要的,是品一杯茶,赏一场雪,弹一阕曲,回过头来,那人都在不远处,如影随行。
他没有将云逸之当做情感逃亡之路上避难的港湾,他喜欢他,不是少年冲动,而是洗尽铅华,顺其自然的决定。
如果说聂玉棠是开在凡世的里的花,那么云逸之就是开在万丈高山上的野生鸢尾,必须跋涉千里,才能看看是否有运气能遇见他开花的行迹。若能有幸握在手中,则浮名都留身后,脚下,种种世俗牵绊也早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