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重生之利(第2节)
的赌资可以让这些庄家们赚得满盆满钵,也有可能一场爆冷叫他们血本无归。在2002年韩日世界杯上,意大利爆冷输给了韩国,虽然李经明这个韩国人也知道胜之不武脸上发烫臊得慌,但是个冷门这让他可以赚很多钱。
作为一个韩国人,尤其是一个有能力去现场看每一场比赛的韩国人,李经明自然是有韩国队的比赛都去看了,有强队的比赛也都看了。那一年李经明才17岁正是热血的年纪,加上韩国国家不间断的舆论宣传,那一届世界杯每一场比赛的战绩他都记得十分清楚。
赌球想赚钱还是需要很大的技巧,并不像许多小说里讲的三步走:第一步,走家里拿点钱;第二步:跑去去投注;第三部:坐等收钱。官方博彩有上限地下投注则需要门路和担保,就算一切顺利想赚多少也是个大问题,如果掌握不好一个度,被那些庄家赖掉钱还在其次,说不定最后收到的就是一颗子弹。李经明再次经历人生中的第二次韩日世界杯之前,一共攒了五千万韩元,按当时的汇率,就是四万美元左右。李经明广撒网多家投注,最后除了泰国的一家没有收回来以外其他都拿到手了,最后一共收获了三千万美元。
2003年也就是李经明十八岁的时候,他用这三千万美元在开曼群岛注册了一家公司,命名为光之王国“thelightkingdom”简称“lk”并且由李经明的父亲出面,招了几个不错的经理人。股市上凭借李经明的先知能力一直在赚,尤其在早年的左岸,只要你进了就有钱拿,可是在股市中做一个大鳄并不是他的追求。
lk公司的风险投资发展才是李经明先知先觉优势的直接体现。2003年,他投资帮助谷哥公司成功收购了网络日志公司收获了人生中的第一个股东席位。虽然是小股东,但是在2004年,年仅19岁在韩国还没成年的李经明通过自己的眼光拿到了不菲的分红,这已经证明了自己的能力,至少在他的父亲母亲来说是这样。
在自己的父亲和母亲的活动下,他向爷爷和外公分别索要一千五百万美元和一千两百万美元的所谓出户费。不是说李经明自愿就此被赶出家门了,而是表态从此不再通过继承形式获得家族产业的股份,相当于提前出售了自己能通过继承所收获的家族股份,加上父母补足的三百万,他要求凑足三千万美元。
当然,以上说法其实就是在搞笑,因为即便李经明真的自愿放弃继承权,一是法律上站不住脚,该继承的时候他还是需要继承,那些财产必须等继承到手之后真的属于他了,他才有权利转让
本章未完,请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