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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的离开海里上岸玩,遇到了游猎到海边部落的加德纳,于是两人相恋。他们的相恋当然开始还是遭到鱼人王子父母的反对,但是兽人的恋爱毕竟比人类将就自由,在两人的坚持下,最后他们还是得到了鱼人王子父母的同意,而美丽的鱼人王子不能长久的待在陆地上,于是两人为了方便,找到了一个美丽的小岛安家。
林晓听了菲索和加德纳的故事,林晓不是感动,也觉得不真实!他有反思他和梵塔就这么在一起了是不是太没有浪漫了,不过想想,他家梵塔还是很好的。
第二天,菲索回鱼人族去商量林晓的事,当然林晓他们没去,不是不想去,是没法去,鱼人族都住在深海里。林晓对于让一个只有二个月就要生产的孕夫,还要帮他跑路,还是很不好意思的,出了什么事情不好。本来想着要不然就等菲索生育后在说,但是菲索说没关系,据说他家的住处里鱼人族的海域不远他很快就能回来。
林晓和梵塔他们也想快点回到部落,好早点整备过冬,虽然有点不好意思,最后还是同意菲索去了。
加德纳虽然也不愿意菲索这样劳累,但是伴侣决定要去,他也没说什么。其实加德纳知道菲索对于自己身为鱼人族的王子却自私的跟他在一起,一直对鱼人族很内疚,现在这件事是鱼人族的责任,菲索一定会努力去做,作为伴侣加德纳只有支持。
菲索走了,是从他家水潭走的,林晓也是这样才知道菲索家的水潭尽然是与海里联通的。这也正好解释了昨天他们一群人闯进他家,菲索没有第一时间出现的原因,人家当时正在海里遨游。
林晓过意不去,他决定做一些适合孕夫吃的营养食物等菲索回来吃,于是林晓就拉着梵塔出去找食物,本来打算这里是海边鱼最多,还是熬鱼汤比较补,但是林晓看到全身长满肉刺的软体动物,林晓改变主意主义了!
“林,这个恶心的虫子难道能吃吗?”梵塔看到林晓对沙滩上爬行的软体动物两眼放光,他有点不确定的问,这虫子比卡达森林里的绵绵虫还难看。
“当然能吃,这可是好东西,在我们那里这个可贵了,一千多块钱一斤。”林晓当然没有吃过海参,实在是太贵了,他也吃比起。知道海参还是自己学动物类药材的时候学的,学了没见过样子,林晓就特意度娘了一次,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尽然一千多二千块一斤,林晓当时就记下了一个长得很难看的金贵动物。
海参,是生活在海边和海里软体动物,海参全身长满肉刺,广布于世界各海洋中。海参同人参、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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