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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后,忘了把旧衣服中的密信取出来。那东西太重要了,不随身揣着她不放心,于是她对三人道:“你们能等等我么?我想回房拿点东西。”
季伯卿回:“不着急,现在路上泥泞,不适合外出。等太阳把泥路烤干了,咱们再出发。”
诸人点头称是,走出了饭厅。
季伯卿也想回房取点东西。
一支夜光钗,本想等万弗萱生日再送出去的,但万弗萱明日就要回建康探父了,正巧她今天不太高兴,那就今儿个送了吧。
他前几日破天荒去了一趟首饰铺,在金钗、银钗、玉钗、珍珠钗之间犹豫半天,最后还是觉得这怪里怪气的夜光钗最适合万弗萱。
他想,有了这个东西,夜里找她倒容易。想到这里,嘴角勾起了自己都没察觉的痴笑。
伸手拉开书柜旁的小抽屉,首先映入眼帘的不是夜光钗,而是一方丝帕。肉粉色的,看着有些陈旧。
他还寄住在崔家时,有一回骑马跌跤,小腿破了一片皮。他没在意,想着去小溪里冲冲水就没事了。没想到竟有一个妙龄女子跑来给他包扎伤口,用的正是这方丝帕。
那姑娘比他大一岁,是崔夫人堂兄的庶女,别人管那女子叫小川。
小川、小川,他当年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名字。这名字在他心中萦绕多年,当得知她出嫁时,少年心头有过第一次因情而伤的阴霾。
也是因为得知她出嫁,刚在萧子钊麾下平定鲜卑之乱的季伯卿,才婉拒了冀州都督府的参军之任。他决意不再回去伤心地,宁愿留在洛阳做国子博士。
只是这个名字,这方丝帕,他有多久没想起来了?季伯卿看着手中的旧物有些失神,半天才反应过来,门口站着一个人。
季伯卿赶紧把丝帕随意一塞,但万弗萱心明眼亮,不仅发现了他手中的东西绝非男子饰物,还看出了那上面的花纹绣得极为精致。
于是她意识到,自己刚刚做的决定,应该是正确的。
“阿容明天中午出发,我也打算那时候走。”万弗萱依然站在门槛外。换作往常,她早就蹦蹦跳跳跑进屋里了,但她突然像是变了个人,把男女交往之礼全想了起来。
季伯卿原以为女孩子哭哭闹闹的最让人头疼,没想到面对不哭不闹的万弗萱,他越加束手无策。她神色平静,甚至还对他笑了一下,好像什么事都没有,然而她就是不对劲,可季伯卿也不知该怎么问。
“行李……收拾好了吗?”季伯卿对万弗萱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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