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5 节(第2节)
言,立即肯定她已经听出那是克林顿的声音。克林顿在留言中称我为宝贝,并且发出亲吻和吸吮的声音,然後告诉我说∶“很抱歉,我亲了你。”特里普听了之後,满脸红光,十分激动地对我说∶“真是太刺激了,他在跟你电话zuo爱呢!”
我知道,事後许多美国人都在责怪我留下了那条裙子以及电话留言这样重要的物证,他们由此认定,在整个事件中,我绝对是有预谋的,一直都准备着拿这些东西来证实此事并且让自己大大地出名。所以,他们便认定,莫妮卡。莱温斯基是一个可怕的、恶毒的女人。
事实上,我留下录音带以及那条裙子的过程,便是如此。
後来,特里普在出卖我的时候,其中最为有力的证据便是,她知道我有那样的一条裙子,她也知道,那条裙子上面留有克林顿的精液。以至於最後,我不得不将这条裙子交给了独立检察官斯塔尔。结果证实,那上面的确是精液,并且由白宫药物检验师在白宫地图室抽取了克林顿的血液样本,经过联邦调查局实验室的dna比对实验,以及一项更为精确的relp化验结果证实,裙子上的精液与克林顿的dna相符,而巧合的可能性在白种人中只有千亿份之七点八七。也就是说,要将地球上几百年内存在过的白人加起来,才可能找到一个类同的。
正因为这项证据,克林顿被推到了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
我非常清楚地知道这一点,如果不是特里普这个“狼外婆”,绝对不会有那麽多的人被陷入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而我和克林顿之间,也仍然可以保持着深厚的友谊,实际上,我们正在向那个方向努力。
三、和总统的最後一次情我所记得的我与克林顿的最後一次性接触是三月底,或者四月初,但白宫的记录非常明确地显示那一天是3月29日,星期六。
像前一次一样,这次的见面是由克林顿通知柯里安排的。
我所能记得的是,那天吃过午饭之後,我接到柯里的电话,说总统有重要事情需要立即见到我。
接到电话时,我非常兴奋,在前一次,我已经成功地令克林顿射精了,所以我想这一次应该努力完成与他的性茭。那天,我穿的是长裤而不是裙子,这会给我们带来不便。所以,在放下电话之後,我立即进入洗手问,将自己的内裤脱了下来,仅仅穿着长裤,然後向白宫赶去。
在此之前,我知道克林顿曾经去佛罗里达度假,在那里,他摔伤了腿,此时似乎还没有完全复原。我一直为他担心,所以数次致电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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