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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拿出了以前百试百灵的撒娇动作——发呆,以前主人可喜欢它这样了,会摸摸它还会给它肉骨头,可是今天,主人给它的不是肉,而是一把刀。
它好像少了条腿,但是并不是很痛,它是什么地方惹主人生气了吗?
它搞不清楚,只能呜呜地质问着,他想要主人像以前一样摸摸它的脑袋,轻声安慰几句。
它冲上前,想要拽拽主人的裤脚,以前它犯错误,只要在主人脚边蹭蹭就会被原谅了,现在应该也是这样吧?
它兴奋地向前冲着,只是,还没等他碰触到主人,便被锋利的刀刃夺去了生命,意识渐渐脱离,大傻到死也没有想明白,怎么主人……突然就不爱它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emmm赶榜单,其实这章就是讲了一下为什么池凡能记得大傻,时间太赶了,语句比较粗糙,但是你们看得懂就好啦(?e`)?以后可能会抽空稍微把这章修一下
第31章☆、枪
“砰!”
一枪下去,门外那只丧尸便被爆了头。
感受着肩膀处传来的酥麻震感,池凡心中隐隐有些兴奋。
这不是他第一次碰枪,大学军训的时候他便摸过枪,那时的目标是二十米开外的靶子,一共五发子弹,池凡打中了四发,就连身旁的教官都忍不住赞叹他天赋凛然。
现在看来,他确实是具备些天赋的。
池凡看着不远处的丧尸尸体,嘴角勾了勾,笑容直达眼底,这是他第一次凭借自己的力量干掉一只丧尸。
顾以轩瞧见了,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阿池已经很久很久,没露出过这样的笑容了,他低下头,亲了亲阿池的嘴角,赞叹道:“干得漂亮。”
池凡有些得意,他摸了摸冰冷的枪身,心潮澎湃。
每个男人都有着自己的热血梦,他也曾希望自己是个在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的铮铮汉子,军训时拿到枪的那一瞬间,他便后悔自己没有去当兵,他喜欢拿枪的感觉,后座力震在肩膀上,留下来的是一种说不出来的充实感与自豪感。
和平年代,他没有拿枪的机会。
可现在是末世,他不仅要拿,还要拿的漂亮,因为只有这样,顾以轩才会允许自己与他——并肩作战。
于是他美滋滋地开口:“怎么样,我这也算是有点自保能力了吧,下次再遇到丧尸,你可休想让我在一旁看戏!”
顾以轩笑了,应道:“好,不过真没想到,你枪法竟然这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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