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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可取了。
车祸!那更不行,车祸死很难看的,再说,又很疼,不可取。
睡死?和以上的死法比起来,倒是很好。但是,我不"猪"的,我可以很早起床的,不可能睡死。还是不可取。
病死?真痛苦,不可取。
老死(自然死):挺好的,但我岂不是要等很久,唉,我任命了。总比以上的死法好多了。
真烦,连死都想不到好的死法。正当别人在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时,我却在为自己找死法,真是另类。我干脆不死了,我不想再做另类了,毕竟我是21世纪的人,不能那么落后,毕竟死也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的。
既然死不了,那只好回去!于是在出逃二十天后,我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又是个天才!
貌似男天才,大家很容易接受!
可能小说男主,优秀太多的缘故,大家习惯男强女若----
天才大神
回去后小米抱着瑶瑶守了我一宿,她说的对:我连死都不怕,又何必怕生呢?
她一个才十八岁就有女儿的人都不怕生,我怕什么?
逃避某些人某些事不一定要选择结束自己的人生,还可以换个环境重新开始!
中国这么大,总会找到属于我们重新开始地方过一段新的生活。
死是懦弱的表现,死不会让人记住你,反而只是遗忘,既然同是遗忘,为何一定要死呢?
我觉得她说的非常对!
高考那天,我用柚子叶熬成的水将自己从头到尾地洗了个遍,换了套干净的衣服笑容满面地出了门,在小区外的早餐铺子,吃了三根油条,喝了两碗豆浆,拿着我的准考证神清气爽地回学校参加高考了。
踏着答卷铃声走进考场,在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容注视下,从监考老师手中接过最后一份试卷,昂首挺胸大踏步地找到了属于我的考桌,很容易,因为那时只有一个座位是空的!
走过我前桌的一个考生面前,我顺手在他桌上拿了一只笔,因为我将我的文具袋丢在了早餐店里。
在他抬头之际,我赶紧冲他展露我最真诚最甜美的友谊之笑。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嘛!伸手不打笑脸人。
结果,他不仅没将我手中的笔要走,还在剩下的考试中无偿地贡献了他的直尺、橡皮和草稿纸。
我一向信奉大考大玩小考小玩,不考不玩的原则,虽然我逃了考前最重要的一个复习月,但是却不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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