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5(第1节)
天半月不回家,可心里总是隐隐约约有个小鹿在晃。他也学会了捧戏子,跟那帮十六七的小戏子混在一起的时候,他偶尔会冷不丁的想起小鹿,想小鹿现在也不算小了,这帮小戏子能干的事,小鹿应该也都能干了。
然后他又想如果让小鹿伺候伺候自己的话,其实也不算为过。从身份论,自己是大少爷,小鹿是小奴才,大少爷使用使用小奴才,还犯毛病吗?
就因为是这样的理所当然,所以大少爷近来简直不大敢回家。回家一见到小鹿,他就从身到心一起难受。而小鹿没心没肺的,又是一见他就欢天喜地的喊大哥。他揣着一肚子花花肠子,面对小鹿是打落牙齿和血吞。因为狠不下心撕破自己这张脸皮,故而只能是急赤白脸的、骂骂咧咧的、捏着鼻子继续做大哥。
大少爷一直看不惯父亲那身做派,尤其是忘不了他给鹿副官嚎丧的那副模样。在这一点上,他是坚决的不想学父亲。可小鹿勾搭着他,让他一步一步的往父亲那条路上走。小鹿和小戏子不一样,对待小戏子,他是逢场作戏,见面就好,回头即忘。可是一旦跟小鹿好了,他自己想着,那就得像夫妻似的,总得好,一好一辈子。
可是话说回来,那不就还是走了父亲的老路?
再说,还不知道小鹿愿不愿意。
大少爷不知道自己该拿小鹿怎么办,于是索性不回家,图个眼不见心不烦。但他可以不见,小鹿不可以野跑。在他没把这件事想通透之前,小鹿须得干干净净的给他当个好孩子。对待外头的野食,他不讲究,但小鹿是从小跟他长大的,如果他真要对小鹿下手了,小鹿这第一口,非得留给他吃不可。
此刻两人在写字台前对着站了良久,窗外的暮色渐渐重了,初秋的夜里,也凉得很。大少爷搓了搓手,忽然感觉自己很可笑,竟然对个毛头小子动起了感情。
干巴巴的清了清喉咙,大少爷问道:“吃饭了吗?”
小鹿喃喃答道:“没有,干爹一直忙,没人张罗开饭。”
大少爷叹了口气:“那咱们吃。”
☆、第十四章
晚饭吃得潦草,饭后小鹿回了书房,坐在写字台前摊开了书本。余翰文送给他的自来水笔,他没敢往外拿,因为大少爷单手插在裤兜里,溜溜达达的也走了进来。
小鹿没敢吭声,怕引得大少爷又用肮脏话骂人。一手握笔一手摁尺,他想要躲进数学题里避一避,然而一共也没有几道题可做,于是他垂下头,又打开了英文课本。
大少爷独自在
本章未完,请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