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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小小的两件事儿,倒是让简平再次见识到‘读书人’的身份,在这个时代到底有多好用了。
如果没有那笔字,书店老板肯定不会愿意让自己抄书。如果没有那书本放在杂货店的柜台上,那老板不可能这么好说话的收购简平的笋条。
笋条好吃,老板说不定会愿意收购,但是价钱还有谈话,就真的不见得能这么顺利了。
而简平,还真的不喜欢和别人磨磨蹭蹭叽叽歪歪。
所以这个‘读书人’的身份啊……
第10章
卖了东西,拿了书。简平身上的钱财基本没什么变动。至于杂货店老板为什么以一百文钱的价格收购一斤的笋条,也不光是因为简平‘读书人’的身份,还有一个原因,自然是因为老板眼不瞎。
笋条什么的都是其次的,用油超过并且放了不少的作料的事情,光是闻都能闻的出来。
更何况,其中最关键的还有那价格‘不菲’的辣椒。所以一百文一斤,老板真的不亏。
更何况,杂货店老板卖的时候,恐怕是论两卖,一两二十文以上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镇上的人,真心不缺这点钱。这么一个来回,老板就能赚将近一倍的钱,还能在简平面前落个好,何乐而不为呢。
在确定了自己有赚钱的能力之后,简平更是不觉得花钱有什么问题了。毕竟会花钱的人才会赚钱,上辈子吃了二十五年的苦,尤其是在得到金手指之后,简平就发过誓,绝对不会再亏待自己。
先是去布店买了两匹棉布,本来还想直接买成衣的,但进去之后才知道,手里的五百文钱真的少的可怜。
所以最后只能买了两匹棉布,回去之后让家人帮下忙,起码能做出来几身贴身的衣服出来。
既然要做衣服,那自然不能只给自己一个人做。所以买了两匹,其他人先不说,爹娘一人一身内衬,自己一身,几个小孩说不定也能弄上一身。
至于弟弟妹妹什么的,暂时就先顾不上了。不过,简平有信心这件事情用不了多久就能解决。
简平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工地搬砖的糙汉子,也是到了这个地方才知道,原来自己也算是‘身娇肉嫩’的。
想想也不是不能理解,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就算再怎么贫穷的人,穿个纯棉的衣服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毕竟那东西又不贵。
可是在现在这种古代时空,棉花就变得贵重了不少。
简平身上的衣服,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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