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4(第3节)
一公里的范围之内。、
但是我就不一样了,穿书之前,我可是全市各大路边摊儿和小饭馆的常客,尤其我们家附近那几家,我基本都混了个脸熟。、
就说我们楼下那家包子铺吧,他们家那女儿就是我亲眼看着从_小屁孩儿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的,就在我穿书前一个月,老板娘还专门告诉我她闺女要结婚了,给我发喜糖的时候,我们俩都很有种时光荏苒的感叹,然后老板娘感慨了一句
“朗子啊,你说我们家闺女都要嫁人了,你昨连个女朋友都还没有昵?”
灵魂一问,振聋发聩,痛彻心扉啊!!!!!
从此以后我就很少去她家买包子了,这是我身为一名单身狗,最后的倔强
这几次出来吃饭,每次去哪儿都是由金廷云决定,这一次,我准备让他见识见识朗哥我的风格……
金廷云按照我说的路线走,七拐八拐的,车渐渐偏离了大路,最后拐进了一个狭窄的小巷子口。车开不进去了,我说:
”就停这儿吧,咱们走进去。”
金廷云看起来有点儿惊讶:
“在这巷子里面?”
我早就猜着他会是这幅表情了,笑着说:
“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地儿的饭菜,保准你以前从来没吃过。”
这话我绝对不是吹牛,他平时吃的都是牛排鹅肝、松露海参,暍得都是轩尼诗人头马,他吃过十块钱一盘的炒鸡蛋吗?他吃过二十一碗的葱爆肉吗?他暍过几块钱一瓶的青岛纯生吗?
朗哥我不算瞎j’b说吧?
这巷子里住了几户人家,在巷子高处拉了好几条晾衣绳,洗过的床单被罩裤子裙子什么的一溜儿都晾在上边,我俩个子都高,尤其是金廷云,裤腿儿裙摆啥的总是蹭着他头,他没办法,只能一边弯着腰、一边抬手去撩,走了一会儿,我看他那头发上湿淋淋一小片,还往下滴水昵,跟刚洗过头似的
我从西装胸口的兜里掏出一块丝质手绢来(我平时从来不用这玩意儿,是小张给我搭配的,说什么胸口露出一小块丝绸手绢来很有高级感,最近特流行这么穿),拿在手上抖搂两
下,说:
“用不用?
金廷云伸手来接,我起了玩心,往旁边躲了躲,坏笑着说:
“叫声哥就给你。”
我俩中间正好挡着一块床单,金廷云往床单后面一闪,我就找不着人影了。我撩起床单来左看右看,金廷云不知道从哪儿窜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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