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机锋(1)/v文公告(第3节)
,付出的代价是演活角色已成了他的本能,如若他没有这种本能,那么他早已不知死过多少回。每捡回一次生存,他就丢弃自我一分,环境需要他做怎样的人,他就能做怎样的人。当年卫朝枫以几乎不给自己任何退路的姿态退出唐家,与唐家内部各方势力的内斗使他心力交瘁固然是一个原因,但更多的原因却是,他对正在发生的日渐丧失自我的这件事已感到潮水灭顶般的心灰意冷。
他需要一个奇迹,将他从对生死的麻木状态中挽救而起。
后来他终于遇见了,程意城就是他的奇迹。
她任由他抱着,也不多问,顺势垂手抚着他的后脑,道:“我看你那么一吐,几乎就把胃里的东西都吐光了,我给你煮点粥,你吃了再睡,好不好?”
他没有说话,只把圈住她腰的手更紧了几分。
程意城顿了下,也知道这孩子是在示弱了,她拍了下他的背,安慰他:“我不会走,我会陪着你的。来,我去熬点粥给你……”
卫朝枫哪里肯放,他这人有股痞性,知道她对他好,于是在她面前他总是比在旁人面前更肆无忌惮几分,索性任性了一回:“我不放。”
程意城盯了他一会儿,放弃了。
有些事,她不知道。
他在人生最破落的时刻遇见了她:一事无成、游手好闲、没有目标、街头混日子。那段时间他很堕落,不是他想堕落,而是他真的不知道该干什么。当一个人登顶过权利巅峰却发现那些他又不感兴趣然后就甩手走了,在这样的大起大落之下,是个人都会很容易失去生活的源动力。很难说程意城愿意留在这样一个人身边,究竟是因为独特的情感审美观,还是一股悲天悯人的情怀。但她真的是留下来了,并且一留就留到了现在。
她这一留,就留成了卫朝枫生命中的独一无二。
他心里一直空了那么一块。
父母在车祸中双亡之后,他在八岁的幼龄就被带回了唐家。在唐家十几年的时间中,他不是在生活,他是在生存。当他见到狼狗第一次说出‘怕’这个字的时候,就被唐律直接拎起扔进了一群狼狗的窝。那个男人用简单粗暴却也最有效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教会了他,一个人暴露弱点无异于找死。从此他在唐家十几年,再没有说过那个字。
然而,不说,不代表他没有。
他只是不再表达。
所以,当程意城阴差阳错地留了下来,并且以温馨、美好、包容的姿态包容了他的欢喜与恐惧,如同温软无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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