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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在那里,看上去很怪异,并没想象中那样狰狞。
男人冲他微微一笑,似乎在安慰他,有点抱歉把他吓著了:“有次我做活,不小心伤到了手指,後来它慢慢坏死了,我也就干脆把它剪掉了,省得碍眼。”
岚廷旭却一点也不为他的解释而感到庆幸,不管怎样,这根手指算是废了。思及此,便心疼至极:“为什麽不早点上医院看看?伤了就不管它,就让它这样废了?我从没见过你这样愚蠢的人!”可一想起之前自己发现了这个问题,却以为那是被烟熏的,还骂了他一顿,不由忏愧不已,为什麽那个时候男人不作出解释?
见他气得满面通红,还梗著脖子,莫镇宇不敢辩解,只得低头认错:“是,是……”
岚廷旭给他伤口消了毒,一边包扎一边不甘心不解气地持续埋怨著他:“你怎麽这样?二十多岁,已经不小了吧?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我简直服了!”
莫镇宇只是傻笑著,乖乖地听他教训,任他怎麽念也是甘之若饴,一副温柔又虚心的样子。
男人如此听话,岚廷旭反而觉得不对劲,对方一定有什麽瞒著他,便正儿八经地盘问起来了:“你到底在哪儿上班?”
“一家工厂……”莫镇宇摸著鼻子,含糊其辞。
“手指究竟是怎麽回事?!”
那人一声比一声问得严厉,莫镇宇知道唬弄不过去,於他再三追问下,便细细道出受伤的原因:“有一次我做工,没注意,手指卷进了机器,用了很多方法,花了几个时辰,才把它弄出来,但是已经没有了知觉,也去了医院,医院说血脉不流通,肌肉坏死了……”
作家的话:
谁能猜出手指的真正原因,我绝对叫她一声妈!!!
这两天又疯狂了一把,上了两天通宵,才恢复过来,妈的,再也不上了
☆、73
纵然莫镇宇讲得有条有理,表示不在乎失去一根手指,但岚廷旭眉头紧皱,仍是耿耿於怀。
毕竟男人跟他在一起後,变了许多,曾经他是那样的意气风发,满满的自信几乎晃花人的眼,而今他变成了一个居家男人,贤惠、内敛,默默地无私地看顾著他,不管失去什麽,只要失去的不是他,他脸上的幸福就不会消减。为了他,他抛弃了萎靡不振,努力成为一个成熟的恋人,并扛起肩上的重担,而且看上去永远都是那麽乐观,实在是越来越迷人。
岚廷旭移开了双眼。他看待他的目光不知不觉有了改变。他是他的儿子,但更多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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