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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开的时候大力的踹开了那扇门,留了一室的娇喘让她自己好好享受。
我向来都尊重每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好像现在不能包括沈杭的。我这四年循规蹈矩,没损坏过一个公物,好像现在也不能包括沈杭的。我发誓是猪才再伤害自己,却不慎再次在浴室打破了玻璃镜子,看着满手腕的血发愣。
蹲在浴室的地上,看着自己的鲜血流进马桶,滴出一条一条的红色水柱,我有些悲伤,觉得因果在我身上就没有体现,我包着手来多伦多,也得包扎着手回去;我也有些万幸,想着要是再呆在这儿久点,我身体里那些潜在的暴力因素,不知会干出什么事情。。
第二日飞机起飞之后,空姐递餐给我之前,我看着旁边回国省亲的老头重重的叹了口气。思绪万千。
曾经我的一位朋友,也干过和我同样龌蹉的事。她和一位和善的男子在她赴德留学前眉来眼去三个月。
却死死扣着大家是朋友这点不松口。
结果那男子机也送了,人也拥抱了,手也挥痛了,她都能淡定的走向飞机闸口。却在阿姆斯特丹转机时披头散发痛哭流涕的给那男子电话,内容琐碎而绵长,中心思想就是我就是喜欢你啊,喜欢你啊。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为什么人家的爱情就能变成美好回忆只待追忆,我的就只能变成了手上的伤口?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我本想写出《美国往事》的某一场戏的某一种感觉。
不过似乎氛围还不到哪儿,文笔和构思也缺乏讲究。只能删了改改了删到现在。
啊。。
悲苦啊。
啊。。
卖萌求包养啊。
累屎了。
天屎作者留
☆、你想和我来一发吗
我回国后呆的第一个杂志社是我爸托了七八层关系让我进去的。这个传说中一半财政拨款,一半自负盈亏的的杂志社应该是唐朝开朝之后最龙蛇混杂的地方。人说看尽人间奇葩得到古代青楼现而今的会所,我个人认为他是没到我社来看过。
我没转正之前负责整刊所有塞不满所以必须豆腐干的栏目,以至于那家刊物的一半东西都是我在网上下载的。
而其他的所谓正式记者则只需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最晴朗那日,穿得人模狗样的睡到下午两点,带着一脸的眼屎和对社会现状的所有不满到社里开选题会。其实我社的选题会每次都特别精彩,因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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