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生之欲(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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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回到岭南,我都奄奄一息。看不见任何希望,我只能眼巴巴等待末日的降临,但事实上,我无时无刻不在巴望奇迹的出现。
日月匆匆,仲春又至。生机勃发的大自然佛如普罗米修斯的火种,点燃我心中求生的烈焰。我想写信给施顺华,告之想回西都治病。虽然,那场结婚不啻判了我极刑,但内心的痛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减淡;我无法阻止自已沉溺于幻想和侥幸,怎么说都是夫妻了,起码的责任心他应该有吧,即便出于人道和同情,他也不应该拒绝我治病的要求吧,婚前他不是许下那么多承诺,不是以“**员的道德品质”作保证吗?
拉开抽屉,目光一触到那人的信,我又犹豫了。前不久,我在给他的信中痛斥钱朗的造谣诽谤,气愤中用了“流氓”二字,不料竟触痛了他,他不谴责卑劣之徒,却对我冷言指责:“不要动辄说人是流氓。”想到婚前他在信中喋喋不休提“那个人”,口口声声“害怕小偷偷走他的爱情”,发电报大喊“乱云飞渡仍从容,共主沉浮”,声言要到岭南来保护我时更喊出豪言壮语:“倘使徒为汝死亦乐!”而仅仅时隔数月,他就撕下这张假面具,无所顾忌地展露灵魂丑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用于他们再合适不过,只不过施某人的心肠更比钱朗狠毒,为达到结婚他对我犯下罪行,竟无耻声称是“考验我对他的忠诚”;新婚第一天就撕破脸皮,大演图穷匕首见,这样的人见到“流氓”二字,又何能避免“过敏反应”?
尽管如此,我无法浇灭心中求生的烈焰,最终还是写了信。我以为不能排除他良心发现的可能,不能排除转机的发生。一个长久在绝望中挣扎的人,常常会紧紧抓住渺茫希望,哪怕那希望细若蛛丝,弱如稻草。“人到死时总想活”,这句话正是这种心理的写照。
接到我的信,施顺华未直接反对我治病的要求,他自有成竹在胸。
话说结婚前,他最担心的事,是研究生和年轻教师全部要下放农村劳动炼,为此屡在纠缠我的信中喋喋不休,要求尽快结婚。或许有人认为,既然人人都得下乡,他未必特别害怕。然而他害怕下乡却是事实。他家本是江南的米商,新中国成立后,在填写履历表家庭出身栏时,他把惯于投机取巧、趁人之危的米商,填写成“城市平民”,摇身变为“准无产阶级”,由此他如鱼得水,升学入党一帆风顺,“文革”前还曾有望成为s大学党委一把手的接班人,因而这农村锻炼之苦,他如何消受得了?更要命的是,他面前横着年过三十婚姻无着的“老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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