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7 节(第2节)
作假证供(perjury)
定义∶任何人故意在宣誓後仍作虚假,或带误导成分的供词。
斯塔尔报告∶克林顿在今年一月为琼斯案作证,及八月向大陪审团作供时,先後多次就以下问题作假证供∶关系∶克林顿在两次作供中,均否认曾与莱温斯基有「性关系」及进行过「性事」。但报告指出,根据莱温斯基的供词,克林顿曾多次抚摸其胸部及下体,符合了琼斯案中有关「性关系」的定义。
由於莱温斯基对两人接触的描述既详细又具体,加上不少证人的口供与她的吻合,报告认为莱温斯基所言属实。
独会面∶克林顿在琼斯案中表示记不起曾否与莱温斯基单独会面。但报告指出,不论莱温斯基、总统秘书柯莉及多名特工的供词,也证明两人曾在总统办公室内多次单独相处。
多次送礼莱温斯基换礼物∶克林顿在琼斯案中表示记不起曾否送礼物予莱温斯基,但报告指有证据证明两人交往期间曾多次交换礼物,而在作供前半个月,克林顿才送了大批礼物予莱温斯基。
温斯基被召作供∶克林顿表示最後一次与莱温斯基交谈时,不知道她是否已被传召为琼斯案作供。但由於在莱温斯基作供後与克林顿作供前之间,两人曾至少两次通话,克林顿显然说谎。
只有「不恰当」关系乔丹谈论莱温斯基∶克林顿在琼斯案中指出,他只与乔丹讨论过莱温斯基迁往纽约的事;但乔丹却供称,除此以外,他与克林顿还谈论过她被传召作供的事,并为她在纽约安排工作。
克林顿反击∶克林顿作供时已承认在白宫五度与莱温斯基见面,只不过当时琼斯的律师未有追问他两人的身体接触性质。至於他否认与莱温斯基曾有进行过「婚外性事」,是由於以他理解,所谓的「性事」包括性茭;而根据琼斯案法官的定义,kou交不算性关系,故此他同时否认两人有「性关系」,只有「不恰当」
关系。
此外,克林顿亦从未说过没有和莱温斯基单独相处。相反,他承认曾与她交换礼物,了解她的私生活,显示克林顿与莱温斯基有特殊关系。
干扰证人(witness-tae日ng)
定义∶与证人作不正当或秘密交易,企图在法律诉讼期间影响证人。
斯塔尔报告∶由於克林顿预期秘书柯莉早晚也会被传召向大陪审团作供,故此他为琼斯案作供後翌日便与柯莉见面,告诉她其供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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